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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癌的病理及顯微鏡組織檢驗

04 Mar 2013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病理學系列之九

盧綽琳醫生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
病理學系臨床助理教授

跟其他腫瘤個案一樣,肝臟外科醫生會於手術後把從肝癌患者身上切除的腫瘤標本送交病理學部門實驗室作病理評估,再由病理學專科醫生撰寫病理報告,以釐訂進一步的治療方案。

病理評估的主要目的是記錄標本細節和分析腫瘤的特徵,例如:腫瘤實際大小、數量、有否入侵到主要血管及腫瘤是否完全切除等等。

病理科醫生會取適當的腫瘤組織用作顯微鏡組織檢驗用途。肝癌一般是指由肝細胞演變成的原發性惡性腫瘤。病理科醫生可憑腫瘤細胞形態、再於適當時配上輔助測試(如組織化學或免疫組化)來確診腫瘤為肝細胞癌,而非癌前病變、膽管細胞癌、或由身體其他部位擴散而來的癌症。除了分辨腫瘤種類外,顯微鏡組織檢驗還有助判別肝細胞癌的惡化程度,以概略估計癌症的復發機會及預後。於顯微鏡下檢測肝癌細胞的壞死程度亦可以判斷其他肝細胞癌療法對抑制腫瘤的效用。

隨著病理學及分子基因技術不斷進步,肝癌的治療方案可有望得到改善,繼而延長病人的壽命。

(刊載於《am 730》,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