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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屍體說話

08 Apr 2013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病理學系列之十三

馬宣立醫生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
病理學系副教授

香港的解剖程序與一般先進國家大同小異,都是必須仔細檢查遺體上的每一個外在傷口,還會把重要的內臟取出檢驗,並收集遺體上的體液進行毒理及細菌化驗。此外,亦有可能需要收集樣本作基因測試,而在大多數情況下,只有小塊的組織樣本會保留成顯微鏡切片作死因調查用途。

一個經常被問到的問題:解剖可以怎樣幫助死者?答案有很多說法,例如死者是末期癌症病人,他的死因有可能是癌症,或者是死於由癌症引起的併發症,亦有可能在家中跌倒撞傷頭部以致失救而亡;透過解剖便可為死者家屬找出明確死因。讀者可能會覺得這是無關痛癢,但如果死者是因交通意外身亡,那就會出現以下問題:誰人受傷?何時受傷?如何受傷?誰應負上責任?該責任的性質是民事還是刑事?而屍體剖驗可找出真正的答案,替死者說話。假如發生醫療事故或糾紛,便更需要透過解剖去確定死因及找出事件真相:醫生或院方有沒有涉及任何人為過失?若有,此過失是否導致病人死亡的主因?再者,此過失能否避免?

在現今社會,屍體剖驗不僅在死亡調查中擔當重要的角色,而且可確保醫療、法律和社會體系的透明度。

(刊載於《am 730》, 2013年4月8日)